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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

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

一、何謂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?

1.私人即個人或公司、法人,或非公家機關(如銀行)所出具之諸如: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等證明書認證,其他私文書,須由公證人確認簽名或對於文件核實確定為真正後,再蓋上認證章。
2.持往國外之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,經過公證人認證後,多數須再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局驗證,甚至須經各國駐台機構驗證完成,才再持往該外國使用。
3.持往國外之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,使用者也須注意是否需辦理翻譯成該國語文之認證。


二、辦理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費用如何計算?

依照須認證之文書收費,認證中文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,認證費用為500元,認證中英對照之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,認證費用則為750元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
三、辦理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
【自然人】
1.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以供本所留存)

【公司】
1.負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以供本所留存)

2.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(1)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或抄錄本之最新版正本
(2)公司授權書(如附件)(並加蓋變更登記事項表上之同一組大小章)
(3)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
(4)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
(5)文件正本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以供附卷備查)


四、辦理財力證明、存款餘額證明書認證應注意事項

1. 請勿分批申請文件。同種文件上,申請單位所蓋之「流水編號」及「開立時間」,須全部一致。
2.文書如非申請人製作,公證人須向開立文件之單位(例:銀行)查證,申請人可事先向開立文件之單位(例:銀行)告知,並事先提供聯繫的窗口,以利查證進行,減少現場等候時間。

~請事先預約認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,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9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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