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2-10
國外證明文件辦理認證應備文件
1.國外證明文件如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,應先經我國駐外辦事處(https://admin.taiwan.net.tw/Organize/Zhizhang06.htm)驗證後,再送至本所公證(認證)。
2.國外證明文件如:如出生證明書、死亡證明書、畢業證書、結婚證明書、無犯罪記錄(良民證)、單身證明書……。
3.將該文件翻譯中文後由翻譯人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原文件正本、翻譯完成文件、電子檔(以便翻譯文件內容需修改時使用)至本所辦理認證後再至受理單位(如戶政事務所、學校……)辦理登記等手續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