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先啟用javascript

租約公證

租約公證,楊士弘公證人事務所,高雄,公證人

一、租約經本所公證優點為何?

  • 租約公證流程,首先,公證人會先核對確認雙方身分,避免冒名簽約。
  • 本所公證人曾執業地政士、律師達十數年之久,後再任高雄公證人,具有豐富不動產相關法律學識、經驗,可依雙方提出之租賃條件,免費客製化代擬租約,既公正又便利,節省金錢。
  • 經公證之租賃契約,推定為真正,不容將來在法院訴訟時抗辯其虛偽不實。
  • 公證租賃契約可約定強制執行,針對如將來承租人租金、違約金未付,租期屆滿未返還租賃物予出租人,或租賃關係消滅時,出租人未返還押租金予承租人時,皆可直接強制執行,平衡保障雙方權益,免除將來打官司困擾,節省時間、費用。
  • 公證租約,自租期屆滿後仍保存15年,當事人隨時可向本所聲請閱覽或提供繕影本。
  • 本所公證人為高雄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,在高雄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公證租賃契約,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之效力相同。

二、租賃契約之公證費用如何計算?

  • 以全部租期內之租金總額,與房屋稅單上之現值(如只出租土地時,則依土地之公告現值),二者相較取高,再加上押租金,依照公證費用標準表收費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
  • 例如:三民有房屋在鳳山區要租約公證,每月租金3萬元,租1年,租期內總租金為36萬元,再加上押金為6萬元,總計為42萬元,但房屋稅單上之現值為58萬元,再加上押金為6萬元,總計為64萬元,二者取其高,以64萬元為準,依照公證費用標準表計算,約定有逕受強制執行之公證費為4,500元。
  • 例如:鳳山有土地在三民區要租約公證,每月租金3萬元,租1年,租期內總租金為36萬元,再加上押金為6萬元,總計為42萬元,但租賃土地面積之總公告現值為58萬元,再加上押金為6萬元,總計為64萬元,二者取其高,以64萬元為準,依照公證費用標準表計算,約定有逕受強制執行之公證費為4,500元。

三、辦理租約公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
四、當事人親至本所辦理,無論任何法院所管轄地區房屋、土地,無論當事人居住地區,本事務所皆可已受理:

【 高雄地院所轄地區 】

三民區、鳳山區、新興區、苓雅區、前鎮區、鼓山區、小港區、前金區、大寮區、林園區、鹽埕區、旗津區。

【 橋頭地院所轄地區】

左營區、楠梓區、仁武區、鳥松區、橋頭區、大社區、大樹區、梓官區、旗山區、美濃區、岡山區、燕巢區、甲仙區、杉林區、六龜區…

※至本所辦理公認證收費.效力與法院公證處相同※
※公證人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早上9:00~晚上17:30※